《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房產競買人資格若干問題的規定》已于2021年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4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7日
法釋〔2021〕18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房產競買人資格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1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4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為了進一步規范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房產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人民法院組織的司法拍賣房產活動,受房產所在地限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