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等二十九件商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已于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法釋〔2020〕18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企業國有劃
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
等二十九件商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823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審判實踐需要,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決定,對《最高人民法院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