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布日期:2019-12-27|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9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8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6日

法釋〔2019〕20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787次會議通過,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依法平等保護中外投資者合法權益,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結合審判實踐,就人民法院審理平等主體之間的投資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第一條本解釋所稱投資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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