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法發〔2023〕4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執行監督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為進一步完善申請執行監督案件辦理程序,推動法律正確統一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執行權制約機制加強執行監督的意見》的要求,結合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第一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于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作出的執行復議裁定不服,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監督,人民法院應當立案,但法律、司法解釋或者本意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人依法應當提出執行異議而未提出,直接向異議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監督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異議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或者申請執行監督;申請人依法應當申請復議而未申請,直接向復議法院的上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