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5〕60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4月修訂)》(詳見附件)已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4年4月30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4月修訂)》(上證發〔2024〕52號)同時廢止。
1.根據證監會《關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規則實施相關過渡期安排》,上市公司應當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有關規定,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董事會設審計委員會,由其行使《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職權,不再設監事會或者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