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5〕58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嚴格再融資審核把關,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的指導下,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修訂形成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2025年4月修訂)》(詳見附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證發〔2023〕29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