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5〕37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促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上市的債券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以下簡稱債券ETF)發展,更好地滿足投資者的投資交易需求,本所現就債券ETF開展通用質押式回購(以下簡稱回購)交易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所債券ETF的通用回購交易參照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債券通用質押式回購交易》相關規定。
二、可用于開展通用回購交易的債券ETF品種、資格準入標準及標準券折算值的計算,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另行規定。
本所通過交易系統或官方網站轉發中國結算公布的可用于開展通用回購交易的債券ETF及標準券折算值。
三、投資者當日買入的債券ETF份額,當日可申報進入回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