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4〕76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進一步擴大滬港通ETF范圍,持續優化完善互聯互通機制,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修訂形成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4年修訂)》(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3月3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上證發〔2023〕53號)同時廢止。為保證《實施辦法》順利施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辦法》修訂施行后首次滬股通ETF考察和調整安排
(一)《實施辦法》修訂施行后滬股通ETF首次調入的考察日為2024年6月17日(滬股通ETF定期調整考察日)。在前述考察日符合《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條件的本所上市股票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