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屬國有企業,區(市)縣國資監管機構,委內各處(室、部):
《成都市國資監管責任約談工作規則》(以下簡稱《約談工作規則》)已經市委國資國企工委會2021年第30次會議、市國資委主任辦公會2021年第20次會議審議通過。
國資監管責任約談是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完善國務院國資委提出的業務監督、綜合監督、責任追究三位一體監督機制,健全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具體舉措。委內各處(室、部)及區(市)縣國資監管機構要抓好各自職能職責范圍內的責任約談工作,明確約談內容,規范約談程序,充分發揮好約談在提示提醒、防范化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市屬國有企業要高度重視,強化主體責任,自覺接受約談,認真做好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提高依法經營和合規管理水平,夯實高質量發展基礎,促進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