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辦函運字〔2025〕1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各地方有關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關于實施知識產權服務業分級分類評價、加強信用監管的決策部署,規范商標代理行業秩序,2024年,我局在5個省份開展了商標代理信用評價試點管理工作。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我局制定了《商標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試點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并優化調整了相關評價指標及規則。為穩妥有序推進全面實施商標代理信用評價,現決定在更大范圍開展新一輪試點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省份
北京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