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四二三號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已于2020年10月17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專利法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因專利法實施細則尚在修改過程中,為保障修改后專利法的施行,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現予發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或者相關當事人可以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相關業務。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5月24日
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專利申請人自2021年6月1日(含該日,下同)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