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
發布日期:2016-02-0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67號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已經2016年2月3日國務院第12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總理李克強

2016年3月10日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加強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督,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以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

第三條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是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用于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 ……
繼續閱讀(剩余:85.38%)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3544020230226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壶关县| 正宁县| 望谟县| 柳林县| 瑞丽市| 河曲县| 冕宁县| 凌源市| 海阳市| 高邮市| 开阳县| 常熟市| 铜川市| 宁安市| 桃园市| 嘉善县| 望谟县| 盈江县| 革吉县| 石楼县| 土默特右旗| 锡林郭勒盟| 屏东县| 南京市| 吉林省| 崇义县| 华蓥市| 财经| 天长市| 汕尾市| 永昌县| 福建省| 沂水县| 淮安市| 枣庄市| 潜江市| 江北区| 淄博市| 洪洞县| 皮山县| 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