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國資發〔2014〕15號
各省屬重點監管企業:
省國資委成立以來,各企業按照我委相關規定,在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促進薪酬和職務消費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從省屬企業人工成本專項審計和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分析,個別企業仍存在執行薪酬管理政策不嚴格,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支出不規范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紀律,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規范收入分配渠道
(一)要將企業負責人薪酬(含基本薪酬、績效薪酬、獎勵薪酬、中長期激勵和福利計劃等,下同)、各種專項獎勵及其他貨幣性收入,全部納入薪酬體系統籌管理。
(二)除省國資委發文明確或批準的外,企業不得擅自確定其負責人薪酬、獎勵、津貼、補貼和其他福利等任何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