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85號公布,根據2020年7月2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訂)
安徽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依據國務院《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資產是指國家對企業各種形式的投資和投資所形成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
第四條省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對由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以外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參股企業(以下統稱所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具體企業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