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國資委產權﹝2014﹞98號
關于規范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轉讓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委管企業:
為進一步優化國資監管方式,充分體現企業自主決策,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作用,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轉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委管企業要建立完善企業資產轉讓管理制度,明確資產轉讓管理的職責部門、管理權限、決策程序、工作流程,對應當進場交易的資產種類、金額標準作出具體規定,并將相關制度報我委備案。
本通知所稱資產包括企業的房產、運輸工具、生產設備、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權等,不包括企業正常生產銷售的產品。
二、資產對外轉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