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4號
《安徽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8年10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長王三運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安徽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以下統稱行政單位)和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