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單位:云南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產權交易機構
第三章產權交易的條件及審批
第四章產權交易方式和程序
第五章產權交易的行為規范
第六章產權交易的監管和爭議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產權交易行為,培育發展產權交易市場,促進公有資產合理流動,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產營運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的公有產權(包括企業和事業單位中的國有、集體產權)交易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按照本規定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必須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進行。
第四條產權交易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循自愿、有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