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
人社部發〔202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部署,為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要求,進一步推動降低就業創業門檻,經國務院同意,降低或取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中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方案》(見附件)自2022年起實施。除調整考試工作年限要求外,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其他考試報名條件不變。
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修訂相關部門規章,及時調整考試辦法,做好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