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辦發〔2015〕10號
為加快推進省屬國有企業改革,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意見》(魯發〔2014〕13號),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當前幾項重點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
(一)加強董事會建設。省屬國有企業董事會一般設置成員7—9人,在平穩過渡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外部董事在董事會成員中的比例。完善選聘條件和程序,拓寬外部董事來源,從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高等院校、社會科學研究機構、企業咨詢機構等選聘專家學者擔任外部董事,從國內外知名企業選聘優秀企業家擔任外部董事,從財政、審計、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國資等省經濟管理部門退休三年以上、從事相關經濟工作五年以上的領導干部中選聘適合人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