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國資產權〔2014〕89號
各省屬企業:
為加強省屬企業資產轉讓管理,提高企業資產轉讓公開透明度,促進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關于中央企業資產轉讓進場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廳發產權〔2013〕7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省屬企業資產轉讓進場交易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屬企業及其各級控股企業一定金額以上的資產對外轉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依法設立并經省國資委選擇確定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交易機構(以下簡稱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
二、涉及省屬企業內部或特定行業的資產轉讓,確需在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之間協議轉讓的,由省屬企業報省國資委審核批準。
三、省屬企業要建立和完善企業生產設備、房產、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