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國資委規〔2021〕2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監管企業、委托監管單位,各區國資委: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本市國有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提高國有企業境外資產管理水平,優化境外國有產權配置,防止境外國有資產流失,根據《關于印發<上海市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國資委辦〔2012〕23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規〔2020〕70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進一步通知如下:
一、各監管企業要切實履行境外國有產權管理的主體責任,將實際控制企業納入管理范圍。落實崗位職責,境外產權管理工作應當設立專責專崗,確保管理要求落實到位。
各監管企業要立足企業實際,不斷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