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2號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經營者的促銷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下簡稱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經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提供服務)或者獲取競爭優勢為目的,通過有獎銷售、價格、免費試用等方式開展促銷,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經營者的促銷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四條鼓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