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令第44號公布《導游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10月16日國家旅游局第17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導游執業行為,提升導游服務質量,保障導游合法權益,促進導游行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和《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導游執業的許可、管理、保障與激勵,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國家對導游執業實行許可制度。從事導游執業活動的人員,應當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和導游證。
國家旅游局建立導游等級考核制度、導游服務星級評價制度和全國旅游監管服務信息系統,各級旅游主管部門運用標準化、信息化手段對導游實施動態監管和服務。
第四條旅游行業組織應當依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