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交通運輸部令第23號發布根據2019年11月28日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快遞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申請、審批以及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以下統稱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工作。
第四條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