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3日交通運輸部令第20號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交通運輸統計管理,規范交通運輸統計活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統計體制、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的有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交通運輸統計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交通運輸統計活動包括: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及城市客運領域和綜合交通運輸統計活動。
第三條交通運輸部負責綜合交通運輸和公路、水路及城市客運領域統計活動的組織實施。
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負責鐵路、民航、郵政領域統計活動的組織實施。
交通運輸部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