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范圍
市國資委出資監管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股東權益變動事項的申請和辦理。
二、事項名稱和代碼
事項名稱:國有股東權益變動審批
代碼:1309
三、辦理依據
《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號)第五章第三十一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定程序決定其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分立、合并、破產、解散、增減資本、發行公司債券等重大事項。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分立、合并、破產、解散的,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