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202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是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的重要舉措。黨的十九大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改革取得明顯成效,在增進民生福祉、推動三醫聯動改革、促進醫藥行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發揮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作用,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健全政府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的工作機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