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183號
《關于修改〈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經2021年2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年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主席易會滿
2021年3月18日
關于修改《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的決定
一、將第五條修改為:“根據持股比例和對證券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證券公司股東包括以下三類:
(一)控股股東,指持有證券公司50%以上股權的股東或者雖然持股比例不足50%,但其所享有的表決權足以對證券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二)主要股東,指持有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的股東;
(三)持有證券公司5%以下股權的股東。”
二、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