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7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號公布根據2018年1月4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黑龍江省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辦法〉等31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8年5月21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黑龍江省農業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等31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自2000年3月7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行為,保護工程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以下簡稱工程造價)是指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期間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工程建設其他費、預備費、有關稅款和建設期間貸款利息。
建筑安裝工程費是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