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閑置土地處理辦法
杭州市閑置土地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2012-05-1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02年9月2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7號公布根據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征管暫行規定〉等23件市政府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修改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依法處理和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杭州市行政區域內閑置土地的認定和處置。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閑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規定期限未動工開發建設,或者雖已動工開發建設但投資額或者開發建設總面積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建設用地。

第四 ……
繼續閱讀(剩余:85.61%)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21324820230529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光山县| 聂拉木县| 韩城市| 永泰县| 进贤县| 永寿县| 蒙阴县| 五指山市| 驻马店市| 宜丰县| 常山县| 惠来县| 宁都县| 永年县| 长岛县| 新营市| 甘洛县| 交城县| 陆河县| 湾仔区| 兴安盟| 屏山县| 安新县| 电白县| 佛教| 长泰县| 五华县| 嘉禾县| 宁晋县| 保德县| 海丰县| 青岛市| 泰和县| 睢宁县| 平舆县| 保靖县| 随州市| 射洪县| 布拖县| 咸宁市| 南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