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1號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規范節能監察行為,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察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節能監察,是指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對從事能源生產、經營、使用等相關活動的單位以及個人(以下稱被監察對象)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的行為。
第四條節能監察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以及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節能監察工作的領導,部署、協調、推動節能監察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節能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察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