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省人民政府令第238號發布,2021年6月9日省人民政府令第250號第一次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以及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本辦法所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