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3號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的特許經營活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保護特許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的特許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以公共利益優先,保護各方信賴利益的原則。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市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
區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的授權范圍內實施本轄區內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
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市政基礎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