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7號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和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及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及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適用本辦法。
法律、法規、規章對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機關,是指依法行使行政執法職權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予行政執法職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人員,是指行政執法機關、受委托執法的行政機關或者組織中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工作人員。
第四條本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