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規定
河南省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規定
發布日期:2017-04-1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05年11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5號公布2017年4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號第一次修改2020年3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號第二次修改)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筑消防設施管理,防止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筑消防設施,是指依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配置在建筑物中用于火災報警、滅火救援、安全疏散、防火分隔、防煙排煙的設施。

第三條建筑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經依法核準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不得降低配置標準,不得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建筑消防設施。

第四條建筑消防設施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檢測單位按照 ……
繼續閱讀(剩余:76.20%)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00241520230530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特克斯县| 泾源县| 营口市| 黎川县| 达拉特旗| 祁门县| 贺兰县| 襄汾县| 蕉岭县| 运城市| 玉环县| 乐至县| 缙云县| 平定县| 县级市| 吐鲁番市| 左云县| 嫩江县| 休宁县| 望都县| 西乌珠穆沁旗| 迁西县| 嘉义县| 民乐县| 炉霍县| 西昌市| 白玉县| 砀山县| 花莲县| 会理县| 靖江市| 平遥县| 马尔康县| 城口县| 无棣县| 阜宁县| 禄丰县| 洪雅县| 莱州市| 绥中县| 临夏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