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02號公布自2019年1月25日起施行)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的通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鄂發〔2016〕37號)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2019年1月25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對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現行有效的省政府規章清理結果進行了研究,會議決定:
一、下列規章繼續有效(共197部):
1.《湖北省罰沒收入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8號)
2.《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細則》(省政府令第18號)
3.《湖北省處理土地權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