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
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
發布日期:2001-08-0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01年8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8號公布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重大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市(州)、縣(市、區)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政府)主要領導人,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機構(以下簡稱政府部門)正職負責人,對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發生和處理,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規定的規定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本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重大火災事故;

  ……
繼續閱讀(剩余:89.79%)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07321620230530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高唐县| 怀化市| 铁岭县| 京山县| 泊头市| 岳西县| 宜章县| 灵台县| 新泰市| 滨州市| 西林县| 云安县| 荔波县| 葵青区| 新泰市| 庄河市| 拜泉县| 城步| 乌拉特中旗| 乌鲁木齐县| 仁寿县| 南溪县| 信阳市| 周口市| 新巴尔虎右旗| 吉安市| 高邮市| 四子王旗| 河曲县| 南涧| 景洪市| 临桂县| 黑龙江省| 香港| 龙胜| 宜宾县| 海门市| 紫云| 莱州市| 唐海县| 江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