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31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號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規范社會醫療保險關系,促進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社會醫療保險參保、服務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
第三條建立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滿足參保職工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
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滿足參保居民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
第四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市社會醫療保險工作,組織實施本辦法。負責貫徹執行社會醫療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