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6號公布2013年1月16日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2013年5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85號公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支持、督促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