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69號公布2010年12月1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79號第一次修改2019年5月7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09號第二次修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本市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級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包括國家劃撥給事業單位的資產,事業單位按照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固定資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