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8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推進大數據智能化發展,提高政府社會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政務數據資源的匯聚、共享、開放、應用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涉及國家秘密的政務數據資源管理,按照相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務數據資源,是指政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各類數據資源。
本辦法所稱政務部門,是指政府部門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第四條政務數據資源屬于國家所有。
政務數據資源管理遵循統籌管理、集約建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