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陜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6號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保障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行政規范性文件,依據《陜西省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執行。
涉及重大行政決策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依據國家和本省重大行政決策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制定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