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西寧市人民政府令第140號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施工活動及其監督管理。
搶險、救災以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筑、居民家庭裝飾、裝修和農民自建住宅等建設施工活動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設中,按照規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改善市容環境衛生和維護施工人員身體健康,并有效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的施工活動。
第四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區(縣)、經濟技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