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行政復議聽證程序規定
烏魯木齊市行政復議聽證程序規定
發布日期:2009-07-31|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09年7月3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7號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行政復議聽證活動,依法、公開、公正審理行政復議案件,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復議申請人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行政復議聽證申請或者行政復議機構認為必要時,決定舉行的行政復議聽證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行政復議機關具體審理行政復議案件的法制工作機構(以下簡稱行政復議機構)負責組織行政復議聽證活動。

行政復議機構不得委托其他機構或者組織舉行行政復議聽證活動。

第四條??行政復議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組織聽證:

(一 ……
繼續閱讀(剩余:91.44%)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7483820230530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桐乡市| 古蔺县| 黄大仙区| 晋城| 达孜县| 桐柏县| 扎囊县| 东辽县| 株洲县| 遵化市| 登封市| 平武县| 皋兰县| 昔阳县| 南汇区| 洛宁县| 南丹县| 民勤县| 健康| 集贤县| 新建县| 光山县| 五河县| 永修县| 永年县| 新余市| 孟村| 临沧市| 开江县| 江川县| 贵阳市| 江门市| 铅山县| 含山县| 元江| 南华县| 海南省| 南靖县| 河北省| 正安县| 浦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