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綠色建筑管理規定
天津市綠色建筑管理規定
發布日期:2018-03-01|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18年2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2018年3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提高能源和資源利用效率,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與綠色建筑有關的規劃、建設、運營、評價等活動,以及對綠色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引導激勵,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綠色建筑等級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三個等級。

第三條綠色建筑發展應當遵循全面推進、突出重點,政府引導、市場推動,因 ……
繼續閱讀(剩余:85.25%)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9034520230530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堆龙德庆县| 陇南市| 奉新县| 清徐县| 新安县| 祁连县| 盐池县| 沈丘县| 昌黎县| 措美县| 襄城县| 喀喇| 南部县| 漳平市| 玛多县| 尤溪县| 靖边县| 葫芦岛市| 双流县| 南和县| 沂南县| 措美县| 长白| 大兴区| 潜山县| 镇远县| 阜城县| 周宁县| 峡江县| 防城港市| 丹阳市| 昭通市| 辽宁省| 东源县| SHOW| 分宜县| 漯河市| 中山市| 宾阳县| 陆丰市| 涟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