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天津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發布日期:2022-12-1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22年12月9日經市人民政府第211次常務會議通過2022年12月1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1號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已經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包括高層住宅建筑和高層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高層建筑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立足自防自救,實行科學管理。

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筑應當實行更加嚴格的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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