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山西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2019-12-27|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19年12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7號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明確消防安全責任,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依照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消防安全責任制遵循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公民參與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消防安全責任制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消防安全責任制的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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