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
2020年第4號
《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已經國務院批準,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鐘山
2020年9月19日
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
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公平、自由的國際經貿秩序,保護中國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對外國實體在國際經貿及相關活動中的下列行為采取相應措施:
(一)危害中國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二)違反正常的市場交易原則,中斷與中國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正常交易,或者對中國企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采取歧視性措施,嚴重損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