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關于中央企業國有產權置換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規范中央企業國有產權置換行為,進一步推動企業資源整合,提高核心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有產權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就中央企業國有產權置換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國有產權置換,是指中央企業實施資產重組時,中央企業及其全資、絕對控股企業(以下統稱國有單位)相互之間以所持企業產權進行交換,或者國有單位以所持企業產權與中央企業實際控制企業所持產權、資產進行交換,且現金作為補價占整個資產交換金額比例低于25%的行為。
二、本通知所稱實際控制企業,是指中央企業雖未直接或者間接絕對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