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16〕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9月5日
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推動政務信息系統互聯和公共數據共享,增強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務水平,充分發揮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創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務信息資源,是指政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文件、資料、圖表和數據等各類信息資源,包括政務部門直 ……
